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******中學2026-2027年度廣告制作項目
項目編號: AHTC-4-202601
采購方式:競爭性磋商
采購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26年4月9?日
開標日期:2026年4月21日
成交供應商名稱:******有限公司
成交費率:45%;
主要成交標的的名稱、要求:響應磋商文件要求
專家評審名單:尹曉華、羅亞明、劉彤
采購人名稱:******中學
地址:馬鞍山市旅游大道6號
郵編:243000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馬鞍山市雨山區(qū)東湖藍郡2棟222室
郵編:243000
聯系人:田娟???
聯系電話:******
公告期限:2026年4月22日
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1******有限公司及******中學提出質疑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東湖藍郡2棟222號。
二、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系人及聯系電話;
2、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據;
7、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?
特此公告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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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22日